English

我国将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

12个部委办联合提出实施意见
2000-07-11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刘敬智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7月10日电按照加强科技创新、加速成果转化的总要求,全面优化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,国务院部门(单位)所属科研机构要加快改革步伐,使其适应市场需求,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。这是科技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12个部、委、办联合提出的《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的核心内容。

《意见》提出,应对不同类型、分属不同部门的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改革: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实行企业化转制;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别不同情况实行改革,有面向市场能力的要向企业化转制,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提供公共服务,确需国家支持的科研机构,仍作为事业单位,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,其中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部分,也要向企业化转制并逐步与原机构分离。

按非营利性机构管理和运行的科研机构,要优化结构、分流人员、转变机制,按照总体上保留不超过30%工作人员的要求,重新核定编制。

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的科研机构,要在人事制度、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,按照新的机制和管理制度运行,承担政府、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任务,按有关规定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,提高面向市场的能力,最终实现经营管理的社会化。

面对科研体制改革的新形势,国家将改革政府科技经费投入的方式,建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招投标制度,对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的实施逐步实行课题制管理,使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、调整后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。

《意见》要求,向企业化转制的科研机构,要于2000年9月底以前交接,2000年12月底前完成企业登记。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按照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的试点工作,在本意见发出后启动,总体方案要在2000年12月底前确定,2001年全面实施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